(浙江法制報)“錢還上了,這年過得才算圓滿”
【發布時間:
2021-02-22 09:34:13】
通訊員 陳波
本報訊 2月18日一大早,象山縣法院定山法庭迎來了第一位“客人”。這位“客人”是定塘鎮某村的高某,他早早就等在法庭門口,急著要見法官。
原來,高某在去年做板材生意時,曾向上海的譚某進購板材,經結算,高某于2020年4月初向譚某出具一份欠條。之后因高某未按照約定期限付款,譚某向法院提起訴訟。2020年10月中旬,雙方到庭參加訴訟,經過法院調解,簽訂了一份欠款支付協議,約定春節前支付一半欠款,至2021年6月底再支付剩余一半。
沒想到,高某年前一直在外地奔波要賬,直到除夕當天才回到象山的家里。通過撥打留存的手機號碼,高某卻一直聯系不上譚某,雖然想要按時履行還款義務,但高某無奈只能就此作罷。
“我第一次想讓這個年過得快一點!”在春節放假的7天里,高某每天都因為“沒趕上還錢”這件事而煎熬著。終于等到了正月初七,法院營業了,著急履行還款義務的高某第一時間來到法院,這才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見到承辦法官后,高某將自己年前來不及還款的事和過年7天的心路歷程說了一通,隨后在法官的介紹下利落地進行了轉賬。轉賬還款成功后,高某長舒一口氣說——“這筆錢還上了,這個年過得才算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