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機動車已進入千家萬戶,隨之而來的是交通事故的頻發。涉及人傷的交通事故已成為法院民事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該類案件因涉及到誤工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等的賠償,需要通過司法鑒定作出結論。而現行的鑒定模式是當事人自行委托鑒定,加之鑒定市場的營利化,導致對方對該鑒定結論的不認可,從而引發高重新鑒定申請率。由此引起一系列問題,不利于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及當事人權益的及時維護。如何科學合理規范道交案件司法鑒定工作,值得研究探討。
關鍵詞:重新鑒定 交通事故 傷殘等級 訴前統一鑒定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群眾購車的剛性需求旺盛,機動車數量迅猛增長。據公安部交管局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大2.79億輛,其中汽車1.72億輛;機動車駕駛人3.27億人,其中汽車駕駛人超過2.8億人 。小型載客汽車達1.36億輛,全國平均每百戶家庭擁有31輛私家車。機動車的增多,也帶來了交通事故的頻發。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以下簡稱道交案件)逐年增多,已成為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統計,象山法院2013年受理道交案件(不包含引調案件)409件,2014年受理該類案件440件,2015年受理該類案件589件。
年 度
項 目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道交案件數量 409 440 589
民商事案件總數 5816 6500 7844
所占比例 7% 6.7% 7.5%
一、道交案件案件傷殘鑒定的現狀
(一)自行鑒定包攬道交案件,引發高重新鑒定申請率
是否構成傷殘以及傷殘的等級程度是道交案件賠償的重頭戲,關系到傷殘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甚至護理費的判決依據。
象山法院2013年受理道交案件重新鑒定18件,2014年受理重新鑒定22件,2015年受理20件。
時間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總鑒定案件 109 108 165
法醫類案件 36 27 38
道交案件 17 22 20
道交案件中原告幾乎都自行委托鑒定中。2013年-2015年,象山法院受理的1438件道交案件中,僅2014年1件系原告起訴后委托法院鑒定,其他案件均系原告自行委托鑒定。2013年-2015年,道交案件的重新鑒定占到了總法醫鑒定的一半以上,占總鑒定案件20%左右。這僅僅指法院允許重新鑒定的案件,不包括當事人申請重新鑒定的案件。
(二)寧波鑒定所占據初次鑒定市場半壁江山
當事人自行選擇的鑒定機構也比較集中,主要是寧波大市范圍內的寧波誠和司法鑒定所、寧波天童鑒定司法所、寧波崇新鑒定司法所和寧波三益鑒定司法所,而天童司法鑒定所和崇新司法鑒定所在象山有聯絡處,較其他兩家更為集中。這種設聯絡處的鑒定所在帶來眾多業務的同時,也引發了當事人的詬病。
還有部分當事人因戶籍在外省,通常會選擇當地的鑒定機構進行司法鑒定。
(三)重新鑒定的機構亦比較集中,改變初次鑒定的較少
重新鑒定選擇鑒定機構是法院首先由當事人在入冊的司法鑒定機構中共同選擇,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法院隨機指定。常見的重新鑒定機構有5家,在寧波的4家鑒定所外增加了紹興文理學院鑒定所,且占據到了總重新鑒定案件的27%,其次是天童司法鑒定所和寧波誠和司法鑒定所,分別占17%、22%。此外,重新鑒定改變初次鑒定意見的較少。2013年-2105年間,改變初次鑒定結論的共8件,不符合條件退回鑒定的共7件。改變初次鑒定結論主要是改變傷殘等級、減少誤工期限和護理期限,其中,改變傷殘等級的共3件,均為降低傷殘等級或者改為不構成傷殘。被退回鑒定的原因主要是內固定未拆除、治療未終結。
二、當前道交案件鑒定模式的原因解讀及存在的弊端
藕發蓮生,必定有根。分析自行鑒定引發高重新鑒定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鑒定程序存有瑕疵。鑒定的材料是否合法、齊全,選擇的鑒定機構事先未告知對方,更未經對方認可,故很難讓被告方信服。且原告自行選擇的鑒定機構,首要目的不在于公正,而是對自己有利和方便快捷。二是鑒定機構市場缺乏有效管理?,F行的鑒定機構是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追求效益是其生存之本。一些鑒定機構為了迎合當事人的“不合理需求”,招攬更多的業務,往往把獨立公正放在次要位置,主要目的讓位于盈利。據悉,個別鑒定機構為了“搶生意”,承諾將收取的鑒定費一部分返還給當事人或介紹人,造成鑒定費發票部分虛開,為當事人或其代理人牟取不當利益。還有部分鑒定機構將不構成傷殘的鑒定成傷殘或拔高傷殘等級,還有延長誤工期限、護理期限等。甚至有鑒定機構以“高傷殘、長誤工、護理”等出名,以此在鑒定市場中贏得份額。
當前道交案件的鑒定模式不僅被當事人詬病,而且也給法院處理案件帶來了困擾。
(一)現行鑒定模式不利于提高審判效率和質量
根據司法部《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26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雖是說30個工作日,但有些案件因當事人提交資料不齊全、當事人遲遲不繳納鑒定費等,往往延長重新鑒定的期限。目前,重新鑒定平均時間超過60天,這還不包括申請重新鑒定后法院業務庭處理時間、司法鑒定辦公室處理和委托時間,以及收到重新鑒定報告后重新排期開庭時間。如果將上述時間一并計算,案件經過重新鑒定后,一般需要半年以上時間才能辦結。一些精神損害方面的鑒定,結案時間超過1年的并不鮮見。有些保險公司為了拖延時間,故意到開庭時才提出重新鑒定,致使第一次開庭無法進行,造成本已稀缺的訴訟資源更加緊張,同時造成當事人的訴累。而且,在目前鑒定模式下滋生的“人傷黃?!?,為了生存發財,不惜提供虛假鑒定材料、與部分鑒定人員惡意串通等手段,作出有傾向性的鑒定意見,進而影響法院的公正審判。司法鑒定行業的“同業相護”,也讓絕大多數的重新鑒定走一次過場,很多離譜的鑒定結論依然維持。
(二)司法鑒定的公信力受損,影響司法機關裁判的權威性
司法鑒定是具有專業知識的人對相關問題作出專業化的結論,其具有科學性、客觀性、公正性,其能夠還原事實真相,從而起到定紛止爭的作用?,F代鑒定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社會公眾對司法鑒定的信任度和期望值很高。然而,因司法鑒定市場化,重新鑒定也會推翻與原鑒定結論,有可能把錯誤的鑒定結論推翻了,也有可能把正確的結論推翻,這種“互掐”或“打架”的現象也屢見不鮮。都具有相關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作出的結論截然相反,之后也沒有一個更權威的部門作出結論,公眾難以辨別。司法鑒定結論不再是權威性的結論。長此以往,公眾對此失去信心。
由于鑒定領域拓寬和鑒定技術更新,對鑒定專業性和經驗性要求更高,法院的辦案人員一般不具備或不完全具備鑒定專業知識,需依賴司法鑒定機構的結論。對同一個案件,不同辦案人員可能會選擇不同的鑒定意見作為定案依據, 即便鑒定意見一致時,也存在不同的理解和運用,這就容易出現不同甚至是相反的裁決,進而引發當事人的信訪、纏訪。長此以往,會使司法機關公正性大打折扣。
(三)自行鑒定模式存有利益空間,易滋生“人傷黃?!?
因自行鑒定也能被法院采納,作為定傷殘、誤工等的依據,如此隨意,也滋生了“人傷黃?!?。道交案件具有一定的專業性,涉及眾多賠償項目的計算,原告方受知識的局限,往往會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處理賠償糾紛;在賠償方面,受害人是否構成傷殘及傷殘等級的不同在賠償數額上相差懸殊;再加上傷殘鑒定允許自行委托鑒定機構而且基于“同業相護”致使重新鑒定改變的較少,所以在人身傷害賠償中牟利空間較大,容易滋生“人傷黃?!?。個別鑒定機構為追求經濟利益,和“黃?!贝?,在鑒定時將不構成傷殘的定為十級傷殘或拔高傷殘等級,待法院判決后與“黃?!币黄鸱秩埣操r償金,收益遠遠大于鑒定費收入和代理收入。還有部分黃牛通過不正當手段,在醫療機構處取得不符合事實的醫療證明,以此醫療證明作為依據的鑒定結論,或加長誤工期限、或構成傷殘、或拔高傷殘等級,在賠償上無疑加重被告方的負擔。
(四)現行鑒定模式挫傷當事人對司法效率的預期,增加訴訟成本
基于受害方自行鑒定存在諸多問題,被告特別是保險公司往往不信任由對方單方面委托鑒定得出的鑒定結論,往往“有請必鑒”,造成許多道交案件需要通過兩次鑒定才能確定傷者的傷殘等級、誤工期限等,審理期限長,導致當事人對司法便民的不認同,甚至對司法公平產生疑慮,進而發生信訪等。還有部分原告耗不起長時間的等待,不愿受時間的折磨,同意被告方提出的賠償款打折的方案。
重新鑒定無論對原告方亦或是被告方,都增加了額外的支出,比如鑒定費、交通費、因鑒定需要而支出的CT費等等。自取消法院自設鑒定機構之后,法院內部通常對重新鑒定案件由業務部門移送專門部門進行對外委托,而道交案件是法醫類鑒定的權重,在“訴訟爆炸”的情勢下,如此多的案件進入重新鑒定程序,無疑增加法院的負擔,影響司法效率。
三、規范道交案件鑒定的建議
(一)宣傳和引導受害人訴前向法院申請鑒定
法院應當加強宣傳,通過多種途徑告知交通事故受害方不要自行委托鑒定,在起訴時同時申請司法鑒定。比如可以聯合交警部門,發送交通事故訴訟須知,如需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應由法院委托鑒定。若自行鑒定,有可能造成鑒定意見不予采納,從而引起二次鑒定,若鑒定被推翻的,還要承擔鑒定費等。法院可運用“立預”字號委托司法鑒定,保證司法鑒定公正,從而避免因重新鑒定而導致訴訟時間過長。象山法院在2014年出現的1例訴前鑒定案件,就是法院在多家媒體上宣傳的成果。但是因宣傳范圍狹窄,法院鑒定時間長,很多受害人權衡之下仍自行委托鑒定。
(二)法院應當加強管理,縮短司法鑒定時間
法院委托的司法鑒定耗時長,效率低,讓一些當事人“望而卻步”,明知自行鑒定可能被申請重新鑒定,還是抵擋不住“方便快捷”的誘惑。為此,法院應當對入冊鑒定機構加強監督,定期公開各鑒定機構平均鑒定時間,讓社會來監督其工作效率;同時,對鑒定時間較長的鑒定機構取消入冊資格,促使其加快工作節奏。另外,法院委托鑒定時間較長還有一個原因是法院工作人員處理鑒定時間過長,建議通過每案登記鑒定流程表并加強審判管理,來提高鑒定效率,讓當事人自愿選擇法院委托鑒定。
(三)改進鑒定費承擔方式
目前象山法院在鑒定費分兩種處理:若原告自行鑒定的鑒定報告被采納的,則判決由侵權人承擔。若有重新鑒定且被推翻的,則由原告自負第一次鑒定費用,第二次鑒定費用由申請鑒定的一方承擔,作為該方的舉證費用。因鑒定費難以歸入交強險分項中任何一項,故不判決由保險公司承擔(除重新鑒定外)。初次鑒定的費用由侵權人承擔處理方式,使得侵權人頗有微詞,一般都抗辯稱鑒定不知情,原告方也未履行告知義務,這給訴前調解、訴訟調解帶來一定的障礙,有些案件因區區鑒定費不能達成一致。更為重要的是,鑒定費均由侵權人承擔,特別是原告自行單方鑒定產生的鑒定費也能“報銷”,且有些鑒定機構還給予一點回扣,使得受害方能從中“賺錢”,從而激勵了受害方,特別是少數代理人傾向通過自行委托鑒定得到不合理的利益。故建議改進鑒定費承擔方式:原告自行委托鑒定的鑒定費由原告自行承擔,通過法院或“一體化”機構統一委托鑒定,以及經過當事人雙方(包括保險公司)協商一致選擇鑒定機構所產生的鑒定費納入交強險范圍或者侵權方承擔。這樣可以在鑒定費上制約自行委托鑒定行為,引導受害人與被告方,特別是保險公司協商選擇,或者申請法院委托司法鑒定。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提前介入可以確保鑒定質量,減少重新鑒定。
(四)各部門聯動,積極推動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工作
目前,各地在積極探索開展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即由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仲裁、保險、委托鑒定等部門統一辦公,快速處理涉及人傷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在“一體化”機制中,公安交警在事故處理的第一時間告知受害方通過統一委托司法鑒定窗口申請傷殘、“三期”鑒定。委托鑒定窗口在受理受害方申請后,及時告知被告方,特別是相應的保險公司,協商確定鑒定機構以及鑒定材料 。這一機制讓保險公司提前參與到事故處理中來,可以根本解決當事人自行委托鑒定帶來的種種弊端,實現交通事故的快速、公正處理,及時保護受害人的利益,規范鑒定市場,堵塞自行鑒定帶來的“黃?!蹦怖臻g。
另外,在統一辦公中,司法行政機關要對鑒定機構及鑒定人員實行有效的監管??梢詫λ痉ㄨb定人員實行統一嚴格的二次準入 (司法鑒定行業準入);如建立司法鑒定人資格認證考試或考核制度,并在一個登記有效期內至少組織一次抽查檢驗。在重新登記或換證時,應進行復查評審,以確定是否繼續登記,對其中確實不合格的,或延緩登記,或降為助理鑒定人,或注銷鑒定人資格。對于只注重經濟利益,無視社會效益和自身擔當,實施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司法鑒定市場秩序的鑒定機構,要依法依規及時調查處理。此外,可明確司法鑒定人責任制,建立錯鑒追究機制。從司法鑒定實務來看,因鑒定人的素養、鑒定技術和手段的發展等,鑒定意見出現反復是難以避免的,但出人為因素操縱、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失真”鑒定,結合司法鑒定人的考核,對責任人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