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縣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14年1月14日在象山縣
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象山縣人民法院院長 傅 勇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縣人民法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
2013年,我院在縣委的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充分領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深刻涵義,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切實改進工作作風,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共受理各類案件12282件(不含舊存901件),同比下降3.3%;辦結12315件,同比下降0.62%,法官人均結案160.04件。
一、立足審執工作,踐行司法公正
刑事審判懲治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審結刑事案件809件1069人,同比分別下降8.38%和14.14%,依法收繳罰金209.5萬元。堅持嚴打方針,突出打擊重點,判處故意傷害、“兩搶一盜”等嚴重暴力犯罪和侵財型多發性犯罪405件537人,判處尋釁滋事、賭博、涉毒等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187件293人,判處交通肇事、危險駕駛、涉槍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70件174人,判處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串通投標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36件48人,判處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11件17人。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對227名具有從寬情節的初犯、偶犯、從犯等宣告緩刑,單處罰金11人,免予刑事處罰1人。貫徹落實“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未成年被告人非監禁刑適用率為59.72%。注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調解工作,促進涉案矛盾化解,刑事附帶民事部分調解結案73件,調解率80.22%,到位賠償款1307.2萬元。加強被告人訴訟權利保障,做好指定辯護和通知辯護的銜接工作,共通知辯護85 件97人。重視繁簡分流,與縣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意見(試行)》,實行集中起訴、集中審理,提高辦案效率,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672件,平均審理天數13.35天。
民商事審判定分止爭與保障權益并重。審結民事案件3057件,同比上升11.37%;審結商事案件2529件,同比下降6.68%。注重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合法權益,成立婦女維權合議庭,審結婚姻家庭類糾紛案件658件;切實保障受害人人身權和財產權,審結道路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賠償糾紛案件1175件;重視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審結勞動爭議、勞務合同等糾紛案件234件;鼓勵誠信交易,規范市場秩序,保障交易安全,審結借款合同糾紛案件1832件,涉房地產開發、建設工程等合同糾紛案件461件。堅持調判結合,充分運用調解手段化解糾紛,調解結案2412件,撤訴929件,調撤率59.81%。貫徹落實新民訴法相關規定,嘗試專家輔助人出庭,積極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525件,平均審理天數10.09天。
行政審判監督支持與協調疏導并重。充分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審結行政訴訟案件42件,其中撤銷行政行為或確認行政行為違法、無效的4件。落實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10名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加大行政案件訴前協調力度,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經協調促成當事人和解或行政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后撤訴的18件。依法審查非訴行政案件365件,裁定準予執行251件。通過聯席會議、座談會等形式,進一步增進政府與法院之間的良性互動。
執行工作創新思路與加大力度并重。執結各類案件5192件,同比下降0.99%,執行到位金額7.13億元。依托公安、工商、國土、房管等部門共同構筑執行聯動網絡,通過查詢被執行人車輛年檢、工商注冊、房產登記等信息獲取執行線索。加大對抗拒執行、惡意規避執行行為的懲處力度,依法拘傳486人次,拘留108人次,罰款7人1.35萬元,限制出境16人,限制高消費12人。通過網上“點對點”查詢被執行人存款等財產信息,采取查封、凍結、扣押等強制措施2800余次。擴大曝光效果,在“象山港論壇”曝光失信被執行人8批349人,促使部分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債務,涉案金額2834萬元。
二、圍繞中心工作,延伸司法職能
為經濟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積極貫徹縣委工作部署,出臺為“三改一拆”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指派商事審判業務骨干入駐縣金融中心項目工作組,切實保障我縣拆遷、拆違工作及重點工程的順利推進。加大金融債權司法保護力度,成立專項工作組對涉金融債權案件進行清理、執行,為18家金融機構清收債權1.27億元;審結實現擔保物權案件13件2321.48萬元,為銀行處置不良資產提供高效便捷的新途徑。開展社會撫養費征收及涉建筑企業專項執行活動,執結社會撫養費征收案件175件473.32萬元,追回涉建筑企業欠款6197.45萬元。
為社會和諧提供司法保障。傳承和發展“楓橋經驗”,進一步優化大調解工作機制。積極開展訴前調解工作,強化司法調解與行政調解、行業調解、律師主持和解等非訴糾紛解決方式的協調配合,訴前成功調解各類糾紛530起,有效減輕群眾訴累。暢通申訴渠道,依法保障當事人的申訴權利,審結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25件。加強溝通疏導,防控信訪風險,切實做好訴前指導、庭中釋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實行重大案件信訪聽證,嘗試邀請代表委員、人民陪審員及律師等參與接訪,落實院庭長接訪、約訪制度,進一步完善信訪工作機制。積極探索涉訴信訪法治化路徑,成功將6件信訪案件導入訴訟程序。
為綜合治理提供司法助力。充分發揮司法預警法律風險、堵塞社會管理漏洞的作用,向政府部門、金融機構等發送司法建議7份,發布行政審判、涉少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審理白皮書7份,向社會公眾提示企業用工、車輛理賠等方面的法律風險33條。積極參與法治象山、平安象山建設,深入農村、海島、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提供咨詢服務。舉辦商事審判“誠信年”活動,引導企業樹立誠信理念。嚴厲打擊惡意欠薪行為,執行到位871.06萬元,判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1件1人。嚴厲制裁虛假訴訟行為,對3名參與虛假訴訟人員采取拘留措施并罰款21萬元。
三、完善工作機制,拓展司法為民
強化訴訟便民。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立案、審判、執行等各個環節的便民利民措施,推行網絡訴訟服務,當事人可憑案件查詢碼,實時在線查詢案件進展。大力推進司法網絡拍賣工作,向淘寶網上傳車輛、房屋等各類拍品39件,成交17件,成交總額1828.2萬元,平均溢價率23.79%,為當事人節省傭金68.8萬元。建立執行回告制度,及時反饋執行進度,主動接受群眾對執行工作的監督,爭取支持和理解。實行執行款到賬提醒,便于執行人員及時通知當事人領取款項,縮短執行款發放時間。注重發揮人民法庭扎根基層的優勢,優化人員配備和職能配置,方便群眾訴訟,四個法庭審執案件數同比上升12.44%。
落實惠民實事。積極開展“小巷法官”活動,選派19名“小巷法官”入駐四個試點社區,提供法律服務28次,參與調處糾紛31起。推行法官家訪,通過實地了解案件背景信息、當事人履行能力等,促進家庭矛盾與鄰里糾紛的化解,并向生活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提供幫助。為進一步降低訴訟成本,減少退費給當事人帶來的不便,實行部分簡易程序案件減半預收訴訟費,自5月份起對勞動爭議案件免收訴訟費。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共緩減免交訴訟費891件107.26萬元,向38名被害人、申請執行人等發放救助金30萬元。
深化陽光司法。以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文書公開、審務公開為重點,推進司法工作陽光化。依托信息技術,實現庭審全程錄音錄像,在門戶網站上開展網絡庭審圖文直播124次,公開生效判決書2425份。加強自有媒體建設,更新充實門戶網站內容,公布機構、人員和審判執行信息,及時更新開庭、送達、司法拍賣等公告內容,方便群眾查詢。開通官方微博,發布各類信息207條。組織 “公眾開放日”活動26次,邀請1300余人走進法院。召開以職務犯罪、民間借貸等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4次,并嘗試進行微博直播,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加強自身建設,維護司法公信
規范內部管理。強化案件質效監管,共抽查案件2785件,編發《審判管理工作簡報》35期,組織審判委員會委員參與庭審評查和案件質量評查15次。實行審限實時跟蹤,特別是對較長期限未結案件實行“全面排查—集中督辦—動態管控”立體化清理,定期對案件辦理時間節點進行評查、通報,對臨近審限案件進行催辦、督辦,切實提高辦案質效。出臺車輛及駕駛員管理相關規定,嚴格公車使用范圍及安全行車要求。加強巡查督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工作效能。
注重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新法講授,在內網增設審判執行實務指導和法律問題解答平臺等版塊,濃厚學習氛圍,提升整體業務水平。開展崗前集中培訓和書記員技能競賽,提高司法輔助工作能力。強化青年干警的培養,召開培養例會14次,專項評查35周歲以下法官辦案質效6次,組織參加庭審觀摩和點評,在審判委員會上安排主講法律熱點、難點問題,切實提升青年干警理論和實務水平。
確保司法廉潔。深入貫徹上級有關規定,加強對干警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糾正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積極回應、認真查處群眾反映和投訴34起,提醒談話11人次。開展每周警鐘一小時、銘記親人囑托等活動,邀請干警家屬代表參觀法院廉政文化、觀看廉政教育情景劇,營造廉潔自律氛圍。繼續加強對重點崗位、重點案件的廉政風險防范,健全100萬元以上大標的案件內部監管機制,向當事人發放廉政監督卡,壓縮腐敗滋生空間。
五、全面接受監督,推進法院工作
認真貫徹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落實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司法機關重大工作情況報告的規定》等。認真辦理建議提案3件,積極改進工作。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主動接受代表委員監督。利用手機短信平臺向代表委員發送《人大政協聯絡???1期,反饋代表意見建議的落實情況34條。先后邀請代表委員11批次150余人走進法院,參觀法院文化、旁聽案件庭審、參與案件執行、調解等,并專題匯報民間借貸、涉房地產等案件審理情況。自覺接受檢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認真研究檢察建議,審結檢察機關抗訴案件4件,其中改判2件,維持和撤訴各1件。利用各種途徑,公開投訴、舉報方式,收集、反饋群眾意見和建議,積極正面應對輿情,暢通與群眾的溝通交流渠道。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重要作用,出臺《關于在案件審判中做好人民陪審工作的若干意見》,切實保障陪審員參審權利,一審普通程序陪審率92.49%,同比上升29.36%。
一年來,我院共有6個集體和37名干警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其中國家級集體榮譽1項、個人榮譽2項。雖然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是也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部分法官實務經驗欠缺、業務知識更新遲緩,辦案能力與群眾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審判質量和效率仍有提升空間,審判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三是群眾反映較多的執行難問題還未從根本上解決,執行實際到位率不高,執行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個別干警工作作風不嚴謹、自律意識較差,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對此,我們將高度重視,努力加以改進。
各位代表,2014年我院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引,緊緊圍繞縣委各項工作部署,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牢牢把握公正司法這條主線,進一步健全審判管理機制,規范審判權運行,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提高辦案質量、效率和效果,為法治象山、平安象山建設作出新的貢獻。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司法公正。把執法辦案作為第一要務,不斷提高熟練掌握法律、準確理解法律、正確適用法律的能力。把保證審判質量作為第一責任,以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結果公正、審判程序合法、法律文書規范作為辦案的基本要求。加強對重點崗位和案件的監管,對重點流程和環節的把控,對整體審判態勢的研判,對差錯案件的分析問責,構建“點、線、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案件質量控制體系。有效實行案件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和小額訴訟程序,在保證案件質量的前提下,努力縮短訴訟周期。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通過強化執行措施、開展反規避執行活動、加強執行曝光和宣傳工作等,努力緩解執行難。
二是更加注重司法公開。堅持以公開促公正,加快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拓寬監督渠道,完善溝通反饋機制,主動向人大匯報工作,并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落實院庭長接待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積極開展主題開放日活動,增進社會與法院之間的相互了解、理解與信任。充分運用互聯網技術,擴大司法公開的影響力。準確把握網絡時代輿情與司法審判相互影響的規律與特征,正確對待和正面引導社會關注。深化司法民主,積極推進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拓寬人民陪審員參審范圍。
三是更加注重服務發展。正確處理能動司法與依法履行審判職能的關系,努力實現審判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機結合。密切關注我縣大項目大平臺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意見建議。通過個案裁判,審慎、妥善處理好因經濟社會發展失衡、社會管理缺失引發的各種糾紛,樹立正確的裁判導向,引導社會規范、理性地化解矛盾。加大對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和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訴訟、虛假陳述及惡意逃避債務等行為,推進司法誠信和社會誠信建設。
四是更加注重司法為民。完善訴訟服務窗口功能,建立健全網上立案、預約立案等工作制度,因地制宜地開展好假日法庭、巡回審判等便民服務。進一步強化人民法庭在解決基層民間糾紛中的作用,發揮人民法庭作為法院訴訟服務點的便民職能。加強訴訟權利義務、舉證責任、訴訟風險等事項告知工作,落實執行回告制度,確保訴訟活動的專業化、規范化與群眾的訴訟能力相適應。依法引導當事人選擇適用更為經濟的訴訟程序,提升司法救助效果,為當事人營造一個便捷、低成本、受尊重的訴訟環境。
五是更加注重隊伍建設。把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結合起來,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樹立吃苦耐勞、淡泊名利、敢于擔當、勇于奉獻的職業精神。扎實推進司法能力建設,不斷強化法學理論與實務技能的教育與培訓,高度重視干警的司法綜合能力培養,努力提升群眾工作能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能力、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能力及信息技術應用能力。以審判權運行為核心,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內部監管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努力構建牢固的廉政防線,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2014年,我們將以更加飽滿的精神狀態、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凝心聚力,盡心履職,為我縣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